无锡市人事局(编委办)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流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1、受理申请机构
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
2、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无锡人事公共服务信息网”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无锡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电子邮箱。电子版申请表在本局网站上下载。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本局领取、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局掌握范围的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之申请人。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附件二。
3、收取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费、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
无锡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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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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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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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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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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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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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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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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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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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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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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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它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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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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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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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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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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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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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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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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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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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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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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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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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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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